今天一直緊貼著理大學生會週年大會的開會情況,雖然已離開了差不多七年,但因為看到今天其中兩個議程,令我不停 Refresh facebook 上的版面。
最先引起我的注意是限制諮詢候選評議會主席的時間為十分鐘,雖然評議會主席聲稱根據會議常規的「議術議案」是可以限制會議辯論時間,但我覺得是剝削別人的權利,會內在座都是由會員選出,而評議會主席始終都是間接選出,我認為只要一個會員反對就應該不可能推行,無奈是所有評議會會議內決定的事都是由所謂的「評議員」投票決定,最後以 24 票贊成,8票反對,4票棄權,議案獲得通過。 看到結果,排除幹事會有內鬼,明顯覺得評議會與學院會(包括直選評議員,學院會評議會)已結盟,這是政治鬥爭的開始嗎?!
其後另一個動議最為震撼﹣「取消香港理工大學學生會幹事會轄下之三個常設部門(包括福利事務委員會、宣傳事務委員會及體育事務委員會)」,完全是瘋癲的動議,可以莫視前人的努力,用一個會議去推翻過往的事情,真的是「推陳出新」,還是被權力沖昏頭腦,要在學生會歷史上名留千古?!雖然議案沒有違反學生會會章,因為根據學生會會章 10.4「常設部門之成立及取消須經評議會週年大會通過」,但看到會議狀況,投票方法,投票結果,明顯是有預謀,而且很有可能是幹事會有內鬼,以下是投票結果:
28 票贊成,3票反對,10票棄權,1票廢票
24 票贊成,2票反對,15票棄權,1票廢票
25 票贊成,2票反對,12票棄權,3票廢票
大概晚上十二時,當我知道是用不記名形式投票,便知道幹事會有內鬼,恕我陰謀論,如果不是幹事會有人跟評議會其他人表示過有意贊成議案,根本不用採取不記名形式之投票去「保護」投票者,因為根據「會議常規」,在所有會議,表決應以舉手表決方式進行,但若有半數或以上議員要求,表決得以不記名投票方式進行。當我看到只有2﹣3票反對,10﹣15票棄權,如無意外,幹事會內有人投贊成票,當然要待會議紀錄完成才可推斷有沒有幹事會成員贊成,始終現在沒有出席人士名單。
寫了那麼多會議情況,我只想表達政治其實是無處不在,小至學生會,大至政府,都是由當權者操縱或左右,當天由會員(市民)選出來的評議員(議員),究竟為會員(市民)做了甚麼。雖然「他們」是會員選出來,是會員付予「他們」權力,而一句「我們是由會員選出來的」,恐怕已是無敵了。
觀看現在社會,「一億捐款」的議案後獲得通過,有很多人都表示不滿,但我們這些蟻民又可以怎樣,他們是我們選出來,怪只能怪自己有眼無珠罷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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